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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产业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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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2/21 21:22:00
LED产业基地建设 详细说明
  专题二:LED产业基地建设(编号0820)
(一)申报内容。
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行政区划内培育、认定2个左右具有较强创新能力、配套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LED产业基地,以打造龙头企业为核心,加速产业集聚,拓展产业链条,完善产业布局,提升技术创新度、产业集中度、区域品牌度,增强区域LED产业发展的整体竞争力。
(二)验收指标。
1.制定并实施产业基地的总体规划;
2.产业基地实现年产值50亿元以上,拥有2—3家产值超10亿元的主体企业;
3.产业基地内新增投资及规模以上LED企业总数增长50%以上;
4.形成配套能力强的产业链,产品本地配套率达90%以上。
(三)支持方式。
经费按无偿补助方式一次性安排;
(四)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通知的总体要求;
2.产业基地由所在行政区域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申报。
3.产业基地建设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50%;
4.制定了产业基地的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措施;
5.项目实施期为2年;
6.产业基地须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组建。
专题三:广东LED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编号0821)
(一)申报内容。
立足我省LED产业发展的长远需求,以LED领域优势高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企业联盟等单位为主体,以新机制和新模式整合全省LED产业技术研发、行业组织等创新资源,重点支持开展标杆体系研究、行业标准编制、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等,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产业服务体系,加强行业合作与交流、推动技术储备和技术扩散,培养高层次人才,建设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广东LED产业创新平台。
(二)验收指标。
1.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3年内获得5项以上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PCT),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与国际领先水平基本同步;
2.以项目实施为依托,主体承担单位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为代表的LED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实施期间新增实验室设备总值超过3000万;
3.培养一支高水平的LED技术研发团队。其中,高级职称5人以上,新增博士以上学历10人左右。
(三)支持方式。
经费以无偿资助方式一次性安排;
(四)申报条件
1.符合申报通知的总体要求;
2.鼓励与国内知名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联合申报。省外合作单位不超过3家;
3.项目必须具备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代表中长期LED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需列出在研与预研项目清单);
4.项目实施期为3年;
专题四:LED照明示范工程(编号0822)
(一)申报内容。
以地级以上市、县(区)或大型企业集团(不含深圳市)为单位,鼓励推广应用新的商业模式,继续支持有关市推广应用大功率LED路灯照明产品,同时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大型办公场所或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大规模推广应用以室内照明为主的LED照明产品,形成庞大的市场消费需求,拉动LED产业快速发展。
(二)验收指标。
1.项目实施期间推广应用大功率LED路灯照明产品40万盏;LED室内照明产品(LED筒灯、LED灯管、LED球泡灯)30万盏以上,工程整体节电50%以上;
2.示范工程全部采用本省产品;
3.示范工程产品采购、质量监测、绩效评估全面推行LED室内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
(三)支持方式。
经费按无偿补助方式一次性拨付至地方财政或省直主管部门,由地方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或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
(四)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通知的总体要求。
2.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集团(如南方电网、电力公司、交通集团、广晟集团、广百集团等)牵头申报。申报单位须成立工作小组,做好整体设计,制定LED室内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推动示范区域的LED室内照明应用推广工作。
3.优先支持采用新商业模式,承诺在维持现有公共照明电费基数的基础上,用节约的电费偿还工程款。
4.资金由地方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由地方科技部门会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分期拨付。
5.示范工程所用的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强制认证、检测标准,经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检测并纳入LED室内照明产品采购目录的本省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所在市的产品。
6.地方财政或省直主管部门承诺提供配套资金。
7.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本产品网址:http://www.vooec.com/sjshow_4603349/
手机版网址:http://m.vooec.com/trade_4603349.html
产品名称:LED产业基地建设
 
·联系方式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未认证”表示未核实营业执照
周佐石 先生 知识产权顾问
 
  电  话: 86-0769-23021072
传  真: 86-0769-222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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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3号胜和广场C栋12楼F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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